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标准公开发表印发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中小学 不应划界上下学高峰时段的临时行驶区本报讯(记者 王薇)办公楼、学校、医院、餐馆究竟该配有多少停车位?地理位置有所不同停车位配建的数量否也有所不同?标准来了。近日,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的组织制订的本市《公共建筑机动车行驶配建指标》地方标准已完成印发稿,开始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开发表印发。
根据印发稿,本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总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建设项目,都不应按照该标准展开配建或新建机动车停车场。根据标准拒绝,公共建筑机动车行驶配建指标区分为四类地区,一类地区为二环路以内的老城地区,二类地区为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三类地区为三环路至五环路之间,五环以外的中心城及新城集中于建设区,四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除中心城及新城集中于建设区的其他地区。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公共建筑停车位的配天成,医院和学校的指标要低于行政办公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涉及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指标表明,一类地区,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出来,每100平方米的停车位配备指标为0.45个,二类地区为0.45-0.60个,三类地区为0.65-0.85个,四类地区为0.65-0.90个。酒店和宾馆的停车位则是按照客房数展开配建,如:一类地区,每间客房下限为0.30个车位,四类地区为0.40-0.60个。
对于大型超市、仓储式餐馆,一类地区,每100平方米的停车位配备指标下限为0.60个,四类地区则可限制至1.30-1.80个。医院、学校较办公楼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更加充裕。
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一类地区,每100平方米的停车位配备指标为1.20个,四类地区为1.40个。对于学校停车位的配建,中小学校,停车位按照每百教职工的数量来计算出来,一类地区为5个,网卓新闻网,四类地区可以超过15-20个。在标准中还经常出现了学校临时停车位的阐释,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中小学,其用地和建设指标中包括堕客区的,不应划界主要针对乘坐学生高峰时段的临时行驶区。
其中,根据学校规模有所不同,小学每个班级填装建0.2-0.3个临时停车位,中学每个班级填装建0.15-0.25个临时停车位。标准中还提及,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不应建设电池设施行驶泊位,不应合乎现行北京地方标准,办公类比例不高于25%,商业类不高于20%,交通枢纽不高于20%,游览场所不高于15%,其他类不高于15%,并按设计比例腾出建设加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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